全面规范“奶吧”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河北省“奶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从3月1日起,我市开始对“奶吧”进行全面规范管理,所有“奶吧”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购进的生鲜乳应标明购置日期,并于当天加工制作,且在加工过程中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用物,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才可上岗。
“奶吧”开办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根据《办法》要求,“奶吧”开办者应有与加工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加工经营场所,应具备生鲜乳收购资质以及以奶牛规模养殖场为主体开办的生鲜乳收购站为生鲜乳供应渠道;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与制作供应食品品种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工具和容器;加工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合理;有相应的乳制品食品安全标准;有对生鲜乳进行感观、酸度、密度、含碱等常规检测的仪器设备;有生鲜乳、乳制品等食品留样专用冷藏设备及用具;有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奶吧”经营要求
按照规定,采购生鲜乳时必须索取供货者的经营资质证明和所购当批生鲜乳的合格检验报告单;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取得所在地县级农牧(农业、畜牧水产)管理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生鲜乳运输、贮存采用密封的隔热、保温容器与盛乳容器宜为不锈钢制造,并做到清洁卫生、严格杀菌;购进的生鲜乳应标明购置日期,并于当天加工制作;加工用生鲜乳必须符合其质量标准,加工过程中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得加工腐败变质或感观性状异常的生鲜乳。
“奶吧”需具备相应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生鲜乳加工制作场所应配备空气消毒设施;乳制品制作经营要坚持先产先销,以销定产原则。生鲜乳及其制品要在冷藏条件下批批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00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同时,从业人员需每日晨检,发现有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此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奶吧”实施监督管理,单独设立台账和监管档案,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