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近日出台了《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力争在2017年底前实现重点企业重要食品的追溯,力争在2020年前初步建立覆盖面广、扩展性强、符合四川实际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意见》要求,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选择重点企业、品种,开展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坚持突出地方特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先行先试,搭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综合追溯平台,构建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并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生产经营信息,建立健全层层追溯机制,实现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追溯,。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我省成都、绵阳等部分地区已启动在猪肉、白酒、婴幼儿奶粉、豆芽等重点食品的追溯体系建设,并逐渐向蔬菜、农产品等门类推广。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法自行建立电子追溯体系,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也应当通过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等如实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保证其产品可追溯。同时,《意见》还透露,我省还将出台食品安全追溯地方性法规、制定食品安全追溯建设规划、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体系、强化食品安全追溯技术保障,建立多层面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在政府层面,《意见》要求食药监管部门会同食安委有关部门,搭建全省食品安全综合追溯平台,制定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标准,并开发食品安全追溯技术标准和平台端口,实现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组织等建立的追溯系统顺利接入,向公众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意见反映、投诉举报等服务。农业、质检、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建立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本系统本环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要对接全省食品安全综合追溯平台,实现各环节追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使得追溯信息功效最大化。
据了解,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为今年我省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今年初出台的《四川省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便提出,2015年要健全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肉及肉制品等大宗食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今年9月,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更是进一步出台了专门针对婴幼儿奶粉和白酒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指导意见,全面加速重点产品的追溯体系建设。